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陕西榆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由榆林市科技局制定的《陕西榆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通过审查。

会上,市科技局首先报告了《陕西榆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草案)修编情况。榆林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始建于2009年,2013年9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正式升级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这是我省继杨凌、渭南之后的又一“国字牌”农业科技园区,形成“南杨凌、北榆林”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格局,是国家“一城两区百园”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我市旱作农业发展、改善沙漠地区生态环境具有特殊意义,是我市农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的大好载体。

《规划》草案指出,到2023年,将园区建设成国内知名、全省一流,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业研发、生产、示范、加工、培训与休闲基地。园区建成后,节水灌溉示范技术普及率将达到90%,规模化农业产业面积将达到80%,良种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商品率将达到80%,区建成后,节水灌溉示范技术普及率将达到90%,规模化农业产业面积将达到80%,良种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商品率将达到80%,加工转化率将达到50%,品牌占有率将达到80%,农业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将达到70%,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达到同类地区的领先水平。 之后,会议全票通过审查批准《陕西榆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决议。

市政府办、发改、科技、司法、能源等部门负责人到会汇报工作并听取意见,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旁听公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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