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17年)》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17年)》的通知


冀农市发〔2014〕27号

 

发布时间: 2014-08-08 10:28:54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17年)》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农业厅

2014年7月18日

 

河北省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

(2014-2017年)

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化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背景

(一)建设成效。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农业信息化“114工程”(即1个全省农业数据中心、1个河北农业信息网站群,4个平台:全省农业视频指挥、农业政务、农业科技服务和农业市场信息平台),有力提升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一是全省农业信息网络升级改造完成。农业信息网络进一步健全,覆盖全省2000个乡镇、5万个行政村和40个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开通了部省市县四级视频会议系统。二是信息化成果应用广泛。石家庄、唐山、保定、承德和衡水等市实现奶站网络化视频监控全市联网;全省渔业动态管理系统已录入6730艘渔船信息,秦皇岛市年均免费为渔民发送渔业资讯、公告和灾害短信97万条;京张、京承蔬菜产销信息平台已稳定运行3年,唐山、张家口、秦皇岛、沧州和廊坊市与运营商合作建立了远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平台等;开展3S技术大田作物应用,对小麦关键生产时期实现了遥感监测和灾情预警,有效指导了冀中南地区小麦精准化生产管理。三是农业信息网站功能日益完善。河北农业信息网整合了12个涉农部门,建立了农经、农情、农价三级共建共享数据库,设立服务栏目近万个。开通了全省农业信息联播系统,实现全省信息一站式发布,11个设区市共报送信息2612条,选用信息1677条。四是12316“三农”热线和“千万农民短信服务工程”平台作用凸显。与电信运营商共同打造全省12316“三农”热线中心和农业专家咨询团,通过专家坐席和热线值班人员转接方式,提供便捷、高效的农业信息咨询服务。

(二)重要性和紧迫性。农业信息化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要素,正加速向各领域覆盖渗透,已成为推动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各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是我省作为农业省,在耕地和水资源限制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加快信息技术和先进农机装备的组装配套,发展智能农业、精准农业,实现粮田监控、农机植保作业、节水灌溉、防灾减灾等信息技术全覆盖,加快各产业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二是京津冀区域人口超亿,农产品消费刚性需求强,高端消费旺盛,我省作为菜篮子生产、农资使用和生产大省,迫切需要开展肉、蛋、奶、菜、水产品全程信息化服务,延伸产业链条,实现我省与京津市场的产销衔接,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同时,迫切需要围绕种子、种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鱼苗和农机具等重点农资产销和售后服务,开发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直销配送、合作消费、质量追溯等信息系统,搭建农资企业与农民间的信息直通桥。三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迫切需要用信息化提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四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迫切需要农业行政权力高效透明运行和信息公开。为此,全省农业系统要增强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与责任感,紧紧抓住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将信息化作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创新农业管理服务,破解农业发展难题,加快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全省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存在问题。当前,我省农业信息化建设仍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投入严重不足。社会各界对信息化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认识不到位,农业部门的不少同志对信息技术发展及其应用也缺乏深入了解。此外,国家还没有建立起稳定完善的信息化投入机制,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不足。二是发展不平衡,总体推进困难。发达地方信息化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区域差异呈现日益扩大趋势。视频会议,奶站、定点屠宰和渔船渔港视频监控水平较高,但政务信息共享,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环节信息技术应用亟待加强。厅属单位和市县农业部门的信息化应用参差不齐,农业内部的种养加信息化应用不平衡。三是农业信息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产业化程度低。既懂“三农”又懂信息化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农业信息技术产品科研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程度不高,集成示范应用能力偏弱,适合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多功能、低成本、易推广、见实效的信息技术和设备严重不足。四是统筹协调力度不够,信息孤岛现象严重。总的讲,农业信息资源和信息应用系统滞后于其他行业,已有的信息资源和信息应用系统缺乏顶层设计与标准规范,难以互联互通、协同共享。这不仅导致信息孤岛的大量存在,更严重的是信息资源混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农民迫切需要的简便、及时、专业的综合服务不到位,农民真正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的信息匮乏。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强化顶层设计和基层创造结合,深入推进农业电子政务和信息惠农服务,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促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融合,全面引领、支撑、聚合现代农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在当前农民信息消费能力较低,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薄弱,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政策引领、规划指导和资金项目扶植,鼓励引导电信运营商、IT企业、科研院所、工商资本和农民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进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合力。

需求拉动。注重把握信息技术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和农业农村的实际需要,从解决问题、发挥作用入手,创新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模式和机制,引领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快速、可持续发展。以项目带动为主要手段,通过示范引入、中试熟化、以点带面,促进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

突出重点。坚持重大信息系统建设与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开发建设并重,完善综合信息服务与大力推进信息化与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集聚融合并重的原则,本着急用先建的原则,对生产急需、监管急用的技术成熟、投资可控的农业信息化项目优先立项,突出解决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统筹协调。统筹规划,加强部门、行业和企业的协调,积极探索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模式。立足当前实际,把握关键问题,科学设置建设任务,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发展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政府引导、需求拉动、突出重点、统筹协同”的原则,着力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农业经营网络化、信息服务便捷化、行政管理透明化,全面提升我省农业信息化建设水平。

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阶段性建设目标。一是加强信息技术集成,提升农业智能化水平。完成省级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立10个粮食、蔬菜、畜牧、水产等农业物联网应用试点,形成农业物联网可看、可用、可持续推广应用模式。二是加强信息服务创新,发展电子商务。依托农资服务门店和农民网店,开展农产品和农资线上线下互动的电子交易,探索建立涉农物流运作的新模式。三是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完善全省12316三农热线综合服务平台。完成1个省、11个设区市、2个省直管市和11个省级农业信息化重点县(市)12316语音呼叫中心建设,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综合信息服务。四是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加快全省农业数据中心和共建共享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推动全省农业系统网络互联互通和业务系统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完成省农业厅厅属单位与市县农业部门的联网,建成集应急指挥、视频会商、公文交换、网上审批等信息共享的全省农业政务服务平台,提升电子政务、农经管理、农业执法、动物卫生监管、渔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等信息化应用水平。五是完善全省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省142个农业县市都有农业信息化主管单位;2个省直管市和11个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县,实现每个乡镇(区域)都有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站,每村都有信息员的目标,形成专兼职结合的省市县乡村农业信息员队伍。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全省农业信息化建设包括以下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全省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完善12316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河北农业信息网站群建设,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便捷、高效率、高质量的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强化农业行业发展和管理信息资源的采集、整理及开发利用,推动全省共建共享数据库建设。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遇,集成市场经济、生产资料、生产技术、农业政策、遥感监测、卫星导航等信息,构建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全省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疏解、承接、融合提供信息服务,促进河北农业尽快融入京津都市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行列。

(二)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行政服务能力。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关标准化管理要求,加快无纸化办公步伐。完善全省农业管理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省各级农业管理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公开、网上监督,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办理,逐步实现全省农业部门内行政审批的业务协同。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强化涉农数据的采集、监测、统计和分析,提高“三农”政策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规范执法流程,加快“农业执法通”应用,推进农业基层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加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管理,力争做到农产品检测、认证、监管和诚信等信息的公开化。

(三)完善提升农业视频指挥平台功能。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农业应急指挥的部署要求,完善全省农业视频指挥平台,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平战结合,使之具备战时应急指挥处置各类农业突发事件,平时组织农业专家视频会诊和视频会议等功能,切实增强农业部门依法履职的能力。

(四)建设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通过互联网络与无线互联信息终端,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基于3G网络的移动互联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搭建连接省、市、县、乡四级农技推广机构,集聚农业信息采集、农技推广服务、推广工作管理三大功能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信息网络,真正实现省、市、县农技推广专家团队与基层农技人员、农民的在线实时互动,为农民进行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五)开发农业信息采集发布系统。针对农产品滞销卖难、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频繁等问题,开发农业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发布系统,建立信息员定期培训和专家会商制度,围绕菜篮子产品产销衔接,供需平衡,及时发现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中动向和苗头性问题。及时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批发市场等市场主体提供产销信息服务。

(六)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积极推广智能控制、自动检测、视频监控等技术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方面的应用。充分利用空间数据和导航定位信息,提升我省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应急管理、信息传输和灾情发布等方面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网络和应急处理机制,促进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增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

(七)健全渔业信息化系统。完善渔船渔港信息化系统及渔政管理、渔船救助指挥系统等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卫星、短波、超短波、移动电话四网合一的安全通信网,为随时掌握渔船动态,处理渔事纠纷和海难事故提供平台,进一步增强渔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加快渔业互助保险综合业务系统建设,及时发布承保、理赔等相关数据信息,稳步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拓展业务覆盖范围,切实维护全省参保会员的权益,不断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的风险保障能力。

(八)建立健全农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针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土地承包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土地确权登记管理服务、耕地流转管理服务、土地纠纷仲裁服务、农民负担监管等平台或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对农村耕地、草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规范经营权流转程序,提升纠纷仲裁效率,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利,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九)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在耕地质量管理、肥水药精准实施、农机导航与调度等农业生产关键领域,加快信息技术与装备的应用。积极推进温室环境监控、植物生长管理、设施自动化控制等信息技术产品的应用,实现设施园艺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研制推广设施养殖环境监控系统、自动饲喂、疫病诊断与辅助决策等信息技术产品,实现健康养殖管理的智能化。积极推进船舶自动识别、捕捞作业、船舶调度指挥等信息技术产品的应用,提高渔业生产作业的信息化水平。以现代农业园区为依托,形成一批好应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

(十)积极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加快建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管理平台,为其提供市场价格和质量信息,实现营销在网、业务交流和资源共享。积极支持我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配送、市场、交易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减少交易中间环节,提高交易效率。积极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行模式和相关支持政策,培育建设一批农业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生产、流通、交易等服务。鼓励和引导信息技术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支持发展在线交易,积极构建以电子商务为导向的物流配送系统。

(十一)加强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农业信息化机构与专职队伍,加快推进集农技推广、信息服务、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管为一体的乡镇或区域综合服务站建设试点。在农业系统内部建立兼职信息员制度,培养壮大县乡农业综合信息员队伍。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培养造就一批复合型农业信息化应用人才。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为创建主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围绕破解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服务模式创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化涉及农业各业,头绪多,任务重,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力度,形成全省齐抓共建的信息化良性工作机制。厅农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省农业系统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安排全厅信息化年度重点计划,决策全厅重大信息化事项等。厅属各单位在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信息化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农业信息化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工信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不断做大增量资金。同时,鼓励引导电信运营商、IT企业、科研院所、工商资本和农民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顶层设计。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全省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围绕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心任务和“三农”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在全面开展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发展信息化建设规划,谋划一批切实可行的信息化项目,并积极推动立项实施。全面组织开展农业信息化评价工作,科学测度信息化水平与绩效,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要围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业推动,自我加压,认真谋划好信息化项目,力争我厅信息化工作在全国农业系统和省直部门中保持领先地位。

(四)推动试验示范。根据各地区域特点,积极扶持引领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建设,探索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的路径、模式与经验,引导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结合,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性,推动农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的直接应用。适时组织开展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和全省农业信息化典型事例交流观摩等活动,抓点带面,推动全省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升。

(五)重视标准与安全。加强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应用和实施,夯实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基础。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网络和信息系统的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系统监管,提高风险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信息化发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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