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全文

《湖北荆门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全文

《湖北荆门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全文

第一章背景与意义

第二章现状与发展条件

第三章思路与目标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五章核心区与示范点

第六章重点工程项目

第七章规划投资与效益分析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章背景与意义

  1.1规划背景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为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从2009年11月开始,农业部启动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在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地区优先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0年认定了第一批5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决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特别强调把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2011年9月农业部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湖北时指出:“湖北农业资源丰富,要发挥资源优势,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推进农业强省建设”,为湖北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湖北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加快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将湖北省打造成“五区两基地一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高科技聚集区、现代农业经济文化旅游示范区、农村改革先行区、新农村建设先行区;全国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大宗农副产品供给基地和“买全国、卖全国,买全球、卖全球”的国际化农产品物流贸易中心)的战略定位,明确了“一大三高”(农业规模大、农业产业体系融合度高、农业现代化程度高、农业经济效益高)的奋斗目标。

荆门市是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两次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称号;是全国优质棉基地、全省最大的双低油菜基地。水稻、油菜、棉花、蔬菜、生猪、家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均在《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确定的优势区范围内,或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范围内。荆门市粮棉油猪鱼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在全省位居前列。2010年,粮食单产1011斤/亩,居全省第1位,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增加值/农业从业人口)达到14368元/人,土地产出率(耕地园地亩均产值)达到2908元/亩,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7850元、5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951元,位居全省第二(仅在武汉市之后)。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自2004年以来,连续八个1号文件聚焦“三农”发展问题。“十一五”以来,坚持把农业作为全市的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来抓,提出并大力实施现代农业强市发展战略,并与省农业厅签署了共建现代农业强市合作备忘录。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荆门现代农业建设,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于今年5、9月两次到荆门考察农业工作,并就荆门市打造“中国农谷”、发展现代农业做出了重要批示。湖北省实施农业强省战略,着力将荆门市打造为“中国农谷”,并拟将荆门市推荐为全省首个整市推进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上报农业部。为了理清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本着规划先行的原则,特编制此规划。

1.2建设意义

建设荆门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需要。示范区建设将大幅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快农业技术集成推广应用,促进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发展,提高荆门市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和生猪、蔬菜、水产等重要副食品的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产品加工的规模和档次,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菜篮子产品供给发挥重要作用。

建设荆门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民收入稳步提高的重大举措。示范区建设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和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将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做大农民增收“分子”,同时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观光休闲农业拉动农民非农就业,促进规模化经营和土地流转,做小农民增收“分母”,从而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建设荆门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全市实施“新型工业强市、现代农业强市、文化旅游强市、生态宜居城市”战略的重要抓手。示范区建设将为荆门市农业注入更多现代要素,大幅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为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支柱的工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将充分挖掘农耕文化内涵,拓展农业休闲观光功能,丰富生态旅游内容;将推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荆门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将有力促进荆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使荆门市成为“湖北省在中部崛起中的战略支点”的重要支撑。

1.3规划区域与规划期

规划区域:包括荆门市现辖的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6个县市、区。

规划期:2011~2015年,规划基期为2010年。

1.4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七届五中全会决议)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3.《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09-2015年)》

4.《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

5.《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农计发〔2009〕33号)

6.《全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7、《农业部关于2011年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农计发〔2011〕22号)

8.《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9.《荆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0.《荆门市农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专项规划

1 2 3 4 5 6 7 8 9
0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 注册  忘记密码?